当前位置:首页 > 吃瓜事件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高新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重要提示:1.发证日期为2023年、2024年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2.发证日期为2022年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及重大变化的,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后,再申请认定;3.异地整体迁入且2025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事项后再申请认定。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评价入库网址:),应获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一)申报企业登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注册登记并获取系统注册号。已注册企业更新完善企业信息。

  (二)申报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完善企业信息,在线完成申报书填报,提交后下载申报书(以系统打印为准),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并加盖骑缝章)彩色扫描上传系统。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汇总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填报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原件扫描)。

  重要提示: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获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知识产权主要是2022年-2024年取得。

  3.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原件扫描上传)。报告须带有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

  5.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审计/鉴证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原件扫描上传)。专项审计报告须带有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专项鉴证报告须带有经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规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重要提示:税务师事务所须在深圳市税务局公布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中介机构名单内()。企业应当审慎选择经营正常、诚信良好、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并要求事务所在报告后附上符合出具条件的承诺函。企业准备好支付专项审计/鉴证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

  7.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提供企业职工上一年底社保清单汇总表(可至办税服务厅打印盖章)、科技人员学历证明文件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无纸化申报,专家评审依据以电子材料为准。申请企业提交电子材料后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但需打印装订一套完整纸质申请材料并加盖印章后自行存档待查(存档时间不少于六年)。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企业存档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或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提供,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电子申请材料不一致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处理。

  (一)申报受理时间: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填报后不愿申报当前批次,可选择保存不提交,待下一批次再提交,但在该批次申报时间截止后已提交的不予退回。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资质认定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项目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数字创意与多媒体行业协会(SMIA)成立于2016年,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管。协会汇聚了全国640余家数字创意企业和院校机构,秉持“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产业”的宗旨,开展政策解读、政企座谈、标准制定、产学研交流、人才培养、国际交流、行业大赛及行业集采等活动,并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推动创意与技术走向海外,致力于打造融合“文化+艺术+科技”的数字创意产业平台。

标签: 高新企业 
相关阅读